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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医共体总院医保统一结算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所属行业

招标代理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29日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比选人委托对峨眉山市医共体总院医保统一结算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符合要求单位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峨眉山市医共体总院。

2.项目名称峨眉山市医共体总院医保统一结算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3.比选编号:XHTC-FW-2026-0678

4.项目概况

4.1本项目为比选人提供医保统一结算管理系统服务。

4.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3 项目预算:¥29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比选申请人截止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活动。

三、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7日09:30-16:30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除非本项目终止,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申请资格不能转让)。如无法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的,可联系曾先生以网络或邮寄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以邮寄方式购买的,邮寄费用按实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购买比选文件登记表。

2.标书款收取方式:①现金(含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②银行转账或电汇,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账号:1289093549109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城大道支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标书款的,交款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下账截止时间同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3.未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801号。

五、本公告在四川招投标网(https://www.scbid.com/)、峨眉山市医共体总院官网(http://www.emsyg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峨眉山市医共体总院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中医街1号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8335566622

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46996-804、15881031614

电子邮件:sichuan@xhtc.com.cn

代理机构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701167901

监督举报邮箱:office@xhtc.com.cn

监督举报范围

1.公司相关业务人员的违规等行为。

2.招标代理机构(如有)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

3.其他参与方干扰招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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